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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25年9月5日上午10时】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大道16号1栋租赁权拍卖公告
发布时间:2025/8/26    浏览次数:116

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

受委托,我司定于202595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://paimai.caa123.org.cn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:

序号

标的名称

租赁

用途

租赁

面积

租期

装修

免租期

起拍价

竞买保证金

1

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大道161栋租赁权

商业

4305.43

平方米

12年(10+2

5个月

117538

/

1000000

备注:

一、竞买人资格要求: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、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不接受联合竞拍。

二、按现状出租,非委托人(即出租方)同意不得转租。

三、租赁期限:12年(10+2),承租固定期为10年,第110年按《商铺租赁合同书》执行,承租方前10年无违约行为,租金支付及合同执行情况良好,经出租方评估同意后,承租方可执行剩余2年租期。

四、租户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。

五、租金按月缴纳;租期内租金每三年递增5%(即第1-3年租金按成交价计租,第4-6年租金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5%,第7-9年租金在第6年的基础上递增5%,第10-12年租金在第9年的基础上递增5%)。

六、水、电、物业管理费、维修费、装修改造费、设备设施维修维护、电梯加装费等费用由买受人(即承租方)承担。

七、买受人须对标的范围内和周边人行道实行门前“三包”。“门前三包”义务指清洁、绿化、秩序维护,具体范围以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为准。

八、租赁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,租赁期内不论何因导致租赁保证金减少的,买受人应在三天内补足,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,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《商铺租赁合同书》,买受人所交租赁保证金归委托人所有,不予退还,因此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。

九、拍卖标的租赁物业目前有部分单元存在临时租赁关系,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即承租方)自行重新洽谈租约,委托人不承担相关责任。买受人不得以临时租赁物业未能及时交付为由,主张解除合同、减免租金或其他权利。临时租赁物业有:1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大道161栋商业楼4-5卡,2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大道161栋商业楼9卡,3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大道161栋商业楼14-15卡。

十、买受人即承租方)在装修改造前需提供装修方案,并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备案。

十一、拍卖标的顶层屋面不属于出租范围,未经出租方同意,买受人(即承租方)不得占用。拍卖标的顶层屋面将由第三方安装光伏发电设备,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,所发电力直接并入用户侧内电网买受人(即承租方)优先使用光伏项目产生的全部电力。特殊情况除外,如光伏发电量不足、光伏电力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、光伏电价高于同期电网公司结算电价,买受人(即承租方)有权从电网购电。

十二、物业未办理《消防验收意见书》,拍卖成交后,如需消防报建验收,须买受人自行办理报备。

十三、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,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,成交租金不作调整,实际租赁面积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。

十四、拍卖成交的,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。

有意者请于202594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(交纳保证金前请向本公司咨询账户),保证金到账有效,并须于202594日下午4时前携带竞买资料(竞买人身份证明及缴款单据)到本公司办妥竞买手续,逾时不予办理。

有意者办妥竞买登记手续后,须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注册和参拍(报名实名认证)申请,完成后本公司授权其竞买资格。由于本次拍卖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,为了避免过于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注册和参拍申请时间滞后,影响竞买人注册和参拍申请。提醒意向竞买人合理安排报名时间。需要办理委托的,须当事人本人到拍卖公司办理。

标的展示时间:2025923日两天(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),电话预约,资料备索。需要申请看样的,请将姓名、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, 须实名预约,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。公司地址: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,联系电话:0760-8531678818022187437

2025年8月26日